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国土部门良好形象,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安排,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与局机关全体职工签订了机关作风建设责任状,规定了有违反下列行为的,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一、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看电影、炒股、聊天、做私活的工作人员,罚款500元。
二、被各级明查暗防组查实有违反“三项建设”中有关规定并受到处理的,罚款500元。
三、机关作风建设采取突击抽查形式,局主要领导带队,分管领导参加,不定期进行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查实有以上行为的,按次数累计罚款。如接到服务对象投诉有违反工作纪律或其他不良行为的,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青阳县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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