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国土资源局挂牌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青国土资告字[200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青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青阳县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拍卖)交易方式公开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土地位置
面积(亩)
起始价(万元/亩)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万元)
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高度
日照间距
木镇农贸市场内
1.559
20
50年
5万元
商住
1.2
30%
≥30%
≤10米
 

二、出让方式
根据竞买人数确定,三人以下挂牌出让,三人(含三人)以上拍卖出让。本次挂牌(拍卖)交易的土地,采取整体出让的方式,不予分割。
三、出让方式确定时间:2005年6月20日上午9时,由青阳县国土资源局通知竞买人进行挂牌或拍卖方式交易。
四、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
五、交易时间:
1、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挂牌期限:2005年6月20日——6月30日
挂牌时间:挂牌期间每日9:00—11:00(节假日除外)
报价地点:木镇国土资源所
2、拍卖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5年6月23日9:30
地点:青阳县国土资源局
六、出让文件的索取
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木镇国土资源所负责接受咨询、现场踏勘及挂牌(拍卖)交易文件的提供(工本费100元)。
七、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竞买者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6月19日17时前,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到青阳县木镇国土资源所办理竞买手续。
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信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八、本出让公告由青阳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5020612
      0566—5020610
               青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OO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挂牌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结果公告

青国土资告字[2005]7号

竟得人 成交价 成交时间
青阳县木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20万元
200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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