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的规定,经青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青阳县国土资源局以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土地位置 |
面积(平方米) |
起始价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面积 |
绿化率 |
建筑高度 |
日照间距 |
|
城东中学东侧、陵阳路西侧 |
1256.00 |
43万元 |
70年 |
10万远 |
居住 |
1.11 |
55.6% |
30% |
≤10米 |
1:1.2 |
二、挂牌出让方式
本次挂牌交易的土地,采取整体出让的方式,不予分割。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非房地产公司竞得的,须按有关规定申请获得房地产开发资质。
四、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挂牌期限:2005年9月19日——9月30日
挂牌时间:挂牌期间每日9:00—11:00(节假日除外)
报价地点: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五、挂牌出让文件的索取
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负责接受咨询、现场踏勘及挂牌交易文件的提供(工本费100元)。
六、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竞买者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9月15日17时前,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个人参与竞买只提交身份证)到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办理竞买手续。
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信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七、本挂牌出让公告由青阳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5020610
0566—5020612
| 竟得人 | 成交价 | 成交时间 |
|---|---|---|
| 青阳县富阳房地产开发公司 | 43万元 |
2005.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