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青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青阳县国土资源局以拍卖交易方式公开出让原杜村机械厂沿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土地位置 |
面积(平方米) |
起始价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面积 |
绿化率 |
建筑高度 |
日照间距 |
间数 |
原杜村机械厂沿街地块 |
1028 |
2.5万元/间 |
50年 |
1.0万/间 |
商住 |
1.2 |
30% |
≥30% |
≤10米 |
1:1.25 |
17间 |
二、拍卖出让方式
本次拍卖交易的土地,采取分间出让方式。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参加竞买的方式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报名、拍卖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到2005年10月31日
报名地点:青阳县杜村乡政府
拍卖时间:2005年11月1日 上午:9:30分
拍卖地点:青阳县杜村乡政府会议室
五、拍卖出让文件的索取
青阳县庙前国土中心所驻杜村乡政府办事处负责接受咨询、现场踏勘及拍卖交易文件的提供。
联系电话:0566—5514818
六、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竞买者应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10月31日前(含2005年10月31日),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个人参与竞买只提交身份证到杜村乡政府办理竞买手续。
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信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七、本拍卖出让公告由青阳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5020612
0566—5592103
0566—5514818
青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OO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