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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管理全县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工作;统一审核征用建设用地;承办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拟定、实施全县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措施、农用地保护和土地整治、农地转用工作;组织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和指导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研究拟订全县和重点地区土地综合开发整治的具体措施,起草编制并指导实施全县及区域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起草编制、审核和指导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和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则等专项规划;拟定全县土地供应的具体规定;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
科长:余仁泰 联系电话:0566-50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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