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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按照权限进行全县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核上报、审批登记发证、延续、变更、注销、年检;负责矿业权的转让审查上报;依法进行矿业资产开发、利用和矿产品流通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收取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矿山企业的“三率”考核、依法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矿业资源管理秩序;负责矿产资源预申请和采矿权招标、投标工作。组织研究拟定全县和重点地区矿产资源开发整治的具体措施;起草编制并指导实施全县及区域性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在册矿山火工品供应的审查。
科长:罗应乾 联系电话:0566-50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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