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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和保护地质遗迹,并对防治和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地质灾害易法区 、 危险区,经批准后发布地质灾害预报;负责地质环境和监督管理;参与认定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参与管理水文地质 、 工程地质 、 环境地质的勘查和评价工作;参与组织认定具有价值的地质地貌景观 、 古生物化石产地 、 标准地质部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组织申请全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申请省级地质勘查专项基金,并做好项目上报和基金的使用监督;依法进行矿权重置初审工作;负责对地质勘查项目进度监督管理;收集地质勘查资料;积极配合调处地质勘查争议 、 纠纷。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 统计;参与审批开发矿山的立项和可行性报告;组织认定权限内矿山企业储量地质报告;参与对矿产储量的核销审核和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审批工作。
科长:查文霞 联系电话:0566-5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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