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负责测算收储土地的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价格;负责城镇国有土地标定地价测算及一般性地价评估;负责办理统一征地和收购、储备土地以及前期开发整理的事务;负责转让、出租、抵押等二、三级土地市场管理工作;收取国有土地年租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收(征)购、储备土地范围内的拆迁安置工作;并从事以拆迁安置为目的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主任:胡成明 联系电话:0566-502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