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负责初审国有土地使用权发证及矿业权登记、延续、转让资料,负责发证各类表格的规范填写并报相关科室及分管局长审核审批,负责收缴各项费金;负责接待来局办事对象的咨询。
主任:曹华 联系电话:0566-502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