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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或初审(国家、省如有新的规定出台,按新规定执行)

(1)、申报条件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2)、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预审的申请报告(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等内容);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
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土地利用的章节,内容包括项目用地选址情况、项目用地规模和用地类型、占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情况、占用耕地概况及征地补偿标准、耕地补充措施等);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认定书(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拟占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土地的);
6、有关符合或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说明;
7、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
8、相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修改方案的论证意见;
9、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
10、拟建设项目位置和规划蓝晒图;
11、土地利用现状图;
1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须在图上标明项目位置);
13、城市用地控制性详规图(限于批次转用或“圈内项目”);
14、是否压矿证明。

(3)、办事程序

受理、规划修改方案论证、规划实施影响评估、修改规划听证、审核

(4)、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

免费

(6)、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5、《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6、国土资源部令《土地利用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办法》;
7、国土资源部令《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8、国土资源部令《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9、《青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0、有关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1、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12、有关标准、定额与规范。

投诉机构: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地址:九华西路55号;

投诉电话:5020610



 
 



青阳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