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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国土资源局机关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保障机关岗位责任制的实施,强化服务职能,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各项任务完成,特修定制度如下:
一、会议制度
1、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成员参加,主要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和有关人事安排,不定期召开。
2、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副局长参加,主要研究讨论日常工作,党组书记、纪检组长、正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涉及有关科室的负责人列席,不定期召开。
3、局务会议,由局长主持,党组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正副主任科员、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主要是汇报上月工作落实情况,部署当月工作,了解掌握本部门工作执行情况,每月召开一次。
二、学习制度
由局分管办公室领导主持,机关全体职工参加,主要学习内容有: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中央、省、市、县委重要文件,领导重要讲话,报刊杂志重要文章以及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机关职工学习每月不少于四次,每周星期五下午定为学习日,办公室要提前告示,并准备好学习材料,做好学习记录,本局职工要遵守学习制度,不得无故缺席,学习情况列入年度考评内容。
三、办公与考勤制度
1、办公时间要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完成领导指派的其他工作,不拖拉、不推诿、提高办事效率,各科室和工作人员之间本着团结合作原则,学习上相互帮助,工作上相互支持,生活上相互关心。
2、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迟和不请假离岗办私事,事假离岗人员应履行请假手续并安排好工作,职工请假二天以内(含第二天)需经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局长批准。全体职工应到办公室登记上下班时间及工作去向,迟于上班时间或早于下班时间20分钟视为迟到或早退一次;迟到、早退累计三次按缺席半天计算,迟到或早退一小时以上视为矿工半天,实行考勤与下乡定补挂钩,取消本县下乡补助。每月每人实行定补,定补额为90元整,按同勤发放,每缺勤一天,扣发3天,迟到一次扣定补5元;迟到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旷工一天扣定补15元;全年请假达三个月以上按《公务员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办公室每月公布一次考勤结果。
四、小车使用管理制度
1、小汽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分管领导调度,油票由局财会人员统一购买,确定专人保管,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
2、小汽车主要保证本局工作人员因公外出使用。局机关工作人员及家属因私事需借用车辆,应事先征得领导同意,燃料费自理。
3、驾驶员应敬业爱岗,忠于职守,保持车辆清洁卫生,保持车况良好。以保证工作时间用车及时,其它时间非工作用车应征得驾驶人员同意。
4、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负荷、超速度行驶。因以上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费用均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5、控制借车,除防汛、抢险外,一般情况下车辆不得外借,确需借车,在不影响单位工作用车的情况下,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借用。
6、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转,确需更换零部件或比较大的修理及保养,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办公室审核,经局长同意后,在单位指定地点购置、维修和保养。
五、文明卫生制度
1、工作中注意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注意言行举止,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2、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院内环境卫生责任区要坚持周末清批,工作人员要保护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衣冠整洁,不乱丢烟头纸屑,不随地吐痰,自行车按指定地点停放。
3、各办公室内卫生要坚持每天打扫,接待室、会议室由办公室安排专人打扫,保持清洁卫生,窗明几净,办公用品和文件资料要摆放整齐有序。
4、对咨询和来信来访的群众要热情接待,难办或办不好的事要耐心解释,不属本部门办理的事,要说明清楚或移送有关部门。
六、廉政制度
要严格执行

 


青阳县国土资源局